大皖新闻讯 10月10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源头大队联合裕安海事处、合肥市交通执法支队肥西大队等部门,在航道巡查中发现了一起未经许可准备擅自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活动,执法人员立即予以叫停。
大皖新闻记者10月11日上午了解,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大潜山干渠官亭段主航道预设一处取水口,并在该处固定停放一处无动力可移动趸船。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后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取得《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擅自从事水上水下作业。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涉事企业尽快到六安市交通部门办理《水上水下作业活动许可》。同时执法人员耐心的向施工单位讲解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相关安全规定,要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制定安全措施、应急预案,在施工作业水域按规定显示警示标志,在未取得《水上水下作业活动许可证》之前不得从事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积极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水上交通安全。
下一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源头大队将继续加强航道执法监管力度,督促涉水施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严厉打击损害航道安全行为,维护辖区航道通行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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