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东莞市同钛微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80万元价格收购东莞市同钛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钛微”)四名自然人股东持有同钛微的 51%股权,并以自有资金对应履行原股东持有该部分股权未实缴的 1,020 万元的实缴出资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购东莞市同钛微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上述交易于近日完成股权过户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同钛微于2022年11月3日取得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东莞市同钛微科技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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