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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IN BBIN宝盈电子元件:行业迎来了发展春天 关注4只股

发布日期:2023-06-11 13:32 浏览次数:

  政策主要内容:近日,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采取间接补贴方式推广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它低效照明产品,补贴的产品主要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和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电光源产品,半导体照明产品,以及必要的配套镇流器。受此政策利好影响,相关公司浙江阳光、佛山照明、雪莱特、联创光电近日走势强劲。

  政策出台背景:推广节能照明产品是节能减排最为有效和低成本的方式,在目前我国开源潜力有限且规模相对固定的前提下,节能尤为迫切并已成为缓解能源供需矛盾的首要选择。由于绿色照明产品在节电方面投入少、效果好、易推广,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推进节能的切入点。从供给来看,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绿色照明产品制造基地,产量约占全球的90%,但70%用于出口。国内推广缓慢的主要原因包括:此前政策推广力度不足;企业内销销售费用高,缺乏信用保证,国内销售的回款速度较慢,经常形成呆坏账;相对于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和普通照明器具的价格而言,绿色照明产品的价格居高不下,使消费者初始较大,虽然长期节能效益显著,但短期效益并不易见,消费者对绿色照明产品的价格和使用成本的认知度不高。由于国家把节能减排做为十一五的重点工作来抓,这加快了相关政策的出台和政策的力度,此次补贴的力度之大充分体现了政府做好节能减排的决心。

  政策的可操作性很强:首先,政策中最终补贴的对象是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这将有效降低用户的采购成本,使用户对产品价格与成本的认知度提升;其次,采用企业补贴给用户的方式,使政策操作企业更为简便;第三,政策提到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地方政府只是负责实施推广,就不会增加地方财政的负担。而在响应中央号召与节能减排考核的驱动下,地方政府更有动力加大推广力度,争取更大份额,从而使政策可以达到甚至超过预期目标。

  相关企业将长期受益:由于政策的全文和细则还未面世,还不能对很多细节做出判断,如对分散的家庭用户采取何种方式进行补贴尚未明确,国家也尚未公布高效照明产品的相关招投标具体办法,但我们认为总体而言该政策的影响是深远的,必将促进国内高效照明产品市场的快速启动发展。做为国内照明行业的龙头企业,浙江阳光和佛山照明在高效照明产品生产和开发上都有多年的经验,技术和产品都比较成熟且具备了规模优势,雪莱特部分产品也属于政策补贴的范围,该项政策的执行将使这些受益颇多。

  近日,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将采取间接补贴方式推广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它低效照明产品,即统一招标确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财政补贴资金补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

  《办法》规定,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补贴的产品主要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和金属卤化物灯、高压钠灯等电光源产品,半导体照明产品,以及必要的配套镇流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将分批下达高效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任务,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中标企业落实推广任务,确保实现“十一五”期间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1.5亿只。

  我们认为,推广节能照明产品是节能减排最为有效和低成本的方式,在目前我国开源潜力有限且规模相对固定的前提下,节能尤为迫切并已成为缓解能源供需矛盾的首要选择。由于绿色照明产品在节电方面投入少、效果好、易推广,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推进节能的切入点。据统计,绿色照明产品的单位节电只相当于新建电厂的15-50%。我国照明用电约占全社会用电总量的12%、总能耗的2.6%。据专家预测,如果全国每年销售的24亿只白炽灯中的一半被节能灯替换,即可节电840亿千瓦时,相当于三峡电站的年发电量。从用户角度来看,以一只市价26元的11瓦节能灯为例,在5000小时的使用寿命中,总耗电量为55度,按照每度电0.45元计算,总电费为24.75元。而和其亮度相当的60瓦普通白炽灯,使用寿命约为1000小时,市价约1.5元,5000小时的总耗电量为300度,电费高达135元。1只节能灯寿命相当于5只白炽灯,扣除两种灯泡采购成本的差价,在使用期内至少能省下80元。

  从供给来看,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绿色照明产品制造基地,产量约占全球的90%,其中70%用于出口。除了特殊照明灯具的生产技术尚未突破,一般节能灯具的生产技术已基本掌握。但我国的绿色照明产品更多的是外销,2005年照明产品产量约100亿只,其中白炽灯44亿只,出口20亿只,国内销售24亿只;节能灯17.6亿只,出口13.6亿只,占77%,国内销售仅4亿只,占23%。节能产品的在国内推广和使用情况并不乐观,这主要是受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的影响:

  首先,由于生产绿色照明产品能耗高、污染重,发达国家普遍采取了“鼓励进口和使用”的政策,再加上其较高的购买能力,国外市场需求比较旺盛。与之相反,我国侧重的是“鼓励生产和出口”的政策,缺乏推广、普及使用绿色照明产品的激励政策,再加上出口退税政策的影响,客观上抑制了产品的内销。

  其次,和出口相比,国内销售需要庞大的营销团队和完善的销售渠道,内销成本远高于外销成本。由于市场发育不完善,缺乏信用保证,国内销售的回款速度较慢,经常形成呆坏账,而产品出口基本上能货到付款。

  最后,我国照明灯具市场中,乡村占41%,城市居民占31%,两者合计高达72%,而商业办公、工矿企业和公共场所等仅占28%。尽管节能灯的国内价格略低于国外价格,但相对于购买能力而言,国内相对价格远高于国外相对价格。同时,相对于消费者的购买能力和普通照明器具的价格而言,绿色照明产品的价格居高不下,使消费者初始较大,虽然长期节能效益显著,但短期效益并不易见,消费者对绿色照明产品的价格和使用成本的认知度不高。

  由于国家把节能减排做为十一五的重点工作来抓,这加快了相关政策的出台和政策的力度,此次补贴的力度之大充分体现了政府做好节能减排的决心。而从政策的具体内容来看,也体现出了政府解决上述问题的决心和意愿。

  第三,政策提到由中央财政给予补贴,地方政府只是负责实施推广,就不会增加地方财政的负担。而在响应中央号召与节能减排考核的驱动下,地方政府更有动力加大推广力度,争取更大份额,从而使政策可以达到甚至超过预期目标。

  第一,刺激需求爆发增长。根据国家相关规划,“十一五”期间将通过大宗采购普及1.5亿只节能灯,按每只节能灯均价25元计算,总额约为37.5亿元。政策的推出将使这些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需求,并且如上面提到的原因,未来的推广规模很可能超越此规模。

  由于政策的全文和细则还未面世,还不能对很多细节做出判断,如对分散的家庭用户采取何种方式进行补贴尚未明确,国家也尚未公布高效照明产品的相关招投标具体办法,但我们认为总体而言该政策的影响是深远的,必将促进国内高效照明产品市场的快速启动发展。做为国内照明行业的龙头企业,浙江阳光和佛山照明在高效照明产品生产和开发上都有多年的经验,技术和产品都比较成熟且具备了规模优势,雪莱特部分产品也属于补贴的范围,该项政策的执行将使这些受益颇多。

  由于我们尚未对这两家公司进行覆盖,还无法做出盈利预测与评级,但我们认为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致力于节能照明产品的企业是值得长期关注的,对于电光源这个细分行业,我们认为将会呈现领先大市的走势,后续我们将对相关企业进行覆盖与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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