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研发三路南侧无锡伟测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2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骈文胜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陈凯先生、祁耀亮先生、独立董事徐伟先生、林秀强先生及王怀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高晓先生、周歆瑶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建项目的议案》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上海伟测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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